衛生部公布環氧樹脂相關事項
衛生部下發了《關于印發《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分類目錄》的通知。該《通知》將環氧樹脂涂料、聚酯涂料(含醇酸樹脂)、丙烯酸樹脂涂料、聚氨酯涂料列入了《分類目錄》。為加強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(以下簡稱涉水產品)監督管理,規范“涉水”產品的分類和產品范圍,依據《傳染病防治法》和《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》,衛生部制定了《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分類目錄》。
一、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依據《傳染病防治法》和《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》對《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分類目錄》所列產品按照“涉水”產品進行監督管理。
二、 生產企業對“涉水”產品的衛生安全負責,應嚴格按照有關法規、規范和標準的要求進行生產或進口,并在上市前通過檢驗等手段證明其產品符合相關法規、標準和規范要求。生產下列類型涉水產品不需獲得衛生行政許可,各地衛生行政部門應依法對其產品進行市場監督。
三、 生產或進口下列類別的“涉水”產品應事先取得衛生部“涉水”產品衛生行政許可批件。
四、 生產下列類別的“涉水”產品應事先取得生產所在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的“涉水”產品衛生行政許可批件。
五、需要取得衛生行政許可批件的“涉水”產品應依照《生活飲用水衛生規范》等規定的衛生安全評價要求,并嚴格按照《行政許可法》、《衛生行政許可管理辦法》的規定和程序進行。
據衛生部通知的附件表明,涂料類“涉水”產品是以“防護材料”的形式被列入到《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分類目錄》中的。分別是:
(一)環氧地坪涂料
1. 樹脂(基料部分):雙酚A型環氧樹脂、雙酚F型環氧樹脂、酚醛環氧樹脂及其改性樹脂。
2. 交聯劑(固化劑部分):脂肪族多胺類:二乙烯三胺、三乙烯四胺、四乙烯五胺及其改性胺;芳胺類:間苯二甲胺、對苯二甲胺、4,4-甲撐二苯胺及其改性胺;雙氰胺;聚酰胺。
3. 增塑劑(助劑部分):環氧大豆油、己二酸二異丁酯、癸二酸二丁酯、鄰苯二甲酸二丁酯、鄰苯二甲酸二乙酯、鄰苯二甲酸二異辛酯。
4. 顏料、填料:硅酸鋁(瓷土)、硫酸鋇、膨潤土、碳酸鈣、碳黑、硅藻土、氧化鐵、二氧化硅、二氧化鈦、硅酸鎂(滑石粉)。
(二)聚酯涂料(含醇酸樹脂)。
(三)丙烯酸樹脂涂料。
(四)聚氨酯涂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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